黄石五中“值日校长”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落实“做有温度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精品”学校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人员
全校教职工。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教职工担任“值日校长”。
二、时间安排
每周周一至周五。具体人员安排由党政办提前一周公布。
三、主要职责
(一)“值日校长”须在早自习、下午、晚自习等上学学生进校前十五分钟,和上午、下午、晚自习等放学学生离校时,到学校门口巡查情况,加强安保工作,保证学生安全上学、放学。
(二)一天内巡视校园不少于三次。
(三)排查学校安全隐患。
(四)对学校常规工作进行巡查督办,并做好记载,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对不能处理的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五)认真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做好考勤记载。
(六)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七)对学校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学校发展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八)值日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值日表交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1、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做好考勤记录及其它工作记录。
六、其他规定
1、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在全校通报表扬。
2、出现缺岗、值班不在岗等问题,扣发值日津贴,在全校通报批评。
3、履职尽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