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工作安排及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我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
(一)时间:2017年6月5日
上午8:30-11:30
(二)地点:黄石五中博育楼二楼会议室
(三)人员名单: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编码1020]
李存 尹晶晶 高云
高中心理辅导教师[岗位编码1021]
叶冬 张迪 石贝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黄石五中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