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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7年清明节假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的 工作方案
日期: 2017-03-31      信息来源: 党政办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深入整治“节日腐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拟在2017年清明节假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付玉书为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6人分成2个督查小组,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清明节假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祭扫场所周边的停车场、停车路段,查看是否有公车私用行为。

二、时间安排

定于2017年3月30日- 4月5日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三、范围及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临时借调和聘用人员)。

四、内容及分工

各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提前打好节日廉洁自律“预防针”、念好“紧箍咒”,引导提醒党员干部在祭奠亲人时,要文明扫墓,做到不公车私用,不公款吃喝,不参与迷信活动。带头做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扫墓,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制度,不得为私人祭奠活动派用公车;二是严禁大操大办公款吃喝,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准借扫墓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三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迷信活动,要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不准组织、参与有损形象的迷信活动;四是严禁收受基层单位礼物,在扫墓时,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基层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给扫墓的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或土特产。

(一)第一督查小组负责对大冶市、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牵头负责人:叶艳红

责 任 人:陆 森、张 宁、周 行

第二督查小组负责对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牵头负责人:乔伟荣

责 任 人:喻 可、成正茂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相关要求,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隐蔽问题,严格执纪。市纪委将依托“四风”现象随手拍平台,在市级各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微信账号,进一步鼓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随手拍摄身边的“四风”现象,让人人成为“四风”问题的监督员,让“四风”问题无处可藏,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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