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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五中第三十一个教师节表彰方案
日期: 2015-09-07      信息来源: 党政办      点击数:

黄石五中第三十一个教师节表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倡导全校教职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学校拟于2015年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表彰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15年教师节表彰 “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优秀班主任”4名、共计17名。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从一线教学教师中产生, “优秀教育工作者”从行政、教辅、后勤人员中产生(推荐名额中教辅后勤人员不少于1名),“优秀班主任”人选由德育处根据上学年度班主任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名单最后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优秀教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优秀教育工作者”:认真完成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在服务师生方面成绩突出。

3、“优秀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过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由群众评议和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含2名群众代表)评议组成。其中群众评议占60%,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占40%。

3、“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处按照学校班主任考核相关规定提出名单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

六、奖励方式

2015年9月9日在全校教工大会上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兰喜 洪 喜

副组长:黄 凯 宋金存 周昆鹏

成 员:中层以上干部及两名群众代表

版权所有:湖北省黄石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