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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五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日期: 2015-08-10      信息来源: 党政办      点击数:

黄石五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评工作的领导,经学校研究,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如下:

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 喜 张兰喜

副组长:宋金存 黄 凯 周昆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圣平同志担任。

2、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共9人,由群众投票产生,评审组成员必须是中学高级老师,同时兼顾不同学科,其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占三分之一。

二、评审范围

2015年在编在岗并符合高级教师及一级教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职数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级为5人,中级为6人,(2015年具体评审职数待人社局、教育局测定后再进行公示)。

四、评审办法

1、参评对象按德、能、勤、绩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全校教职工对参评对象进行测,时间:2015年8月28日全校教工大会进行测评;

2、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时间:2015年8月28日;

3、有关部门从工作态度、教学实绩等方面对参评对象进行考评,2015年8月28日前完成;

4、专家评审组对参评对象进行测评,时间:2015年8月28日;

5、学生(服务对象)测评为2015年问卷调查平均得分;

6、领导小组综合个人量化评分(占40%)、教职工测评(占15%)、学生(服务对象)评价(占15%)、有关部门考评(占10%)及专家评审组测评(占20%)结果,按分数高低确定取得申报资格的参评对象。

7、对取得申报资格的参评对象进行公示。

8、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参评对象,并领取高级和中级评审职数。(2015年9月1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黄石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