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4-05-08      信息来源: 转市教育局文件      点击数: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黄石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安排

一、注册对象

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和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2014年5月8日至5月20日

申请注册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类别,分别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注册有关资料。

2、材料整理、上报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6月15日

各校应根据注册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袋,按人事属地管理原则,报送相应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同时,县(市)区教育局将教师申报注册档案材料及统计表、花名册(含电子档)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备案。

3、认定注册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7月2日

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按人事管理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建议。注册建议应提前在申请人所在学校和本县(市)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各县(市)区将拟注册信息报市教育局复核。

根据复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人事属地管理原则,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注明注册日期及有效期限,做好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填报和纸质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申请、考核等材料受理、认定注册等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稳过渡,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对学校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学校责任领导和办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14年5月5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黄石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