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德育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部门 >> 德育处 >> 正文



黄石五中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五文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 2021-03-25      信息来源: 德育处      点击数:

黄石五中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

“五文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黄石五中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动作为,通过开展校内评比活动来促进创建工作,特制定黄石五中“五文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比项目

“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教工”。按季度进行评选(4月、7月、10月、1月)。

二、责任分工

孟有成(工会负责人):制定“文明处室”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处室”评比工作,每季度评选1个文明处室。

邹春花(德育处主任):制定“文明班级”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班级”评选工作,每季度评选3个“文明班级”。

陈显武(团委书记):制定“文明学生”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学生”评选工作,每季度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评选文明学生。

陈君明(宿管负责人):完善“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寝室”评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表彰名额,将考核结果与德育处班级考核挂钩。

王金水(党办主任):制定“文明教工”评选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教工”评选工作,评选范围包括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师傅。每季度评选6名“文明教工”。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评选原则,制定和完善评比办法,多方征求意见。

2.每季度评选结果要及时公布,并集中汇总到党办,由王金水主任负责制作喷绘进行展出宣传。

3.对表彰对象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

黄石五中

2021年3月24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黄石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