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五中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
“五文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黄石五中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动作为,通过开展校内评比活动来促进创建工作,特制定黄石五中“五文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比项目
“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寝室”、“文明教工”。按季度进行评选(4月、7月、10月、1月)。
二、责任分工
孟有成(工会负责人):制定“文明处室”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处室”评比工作,每季度评选1个文明处室。
邹春花(德育处主任):制定“文明班级”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班级”评选工作,每季度评选3个“文明班级”。
陈显武(团委书记):制定“文明学生”评比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学生”评选工作,每季度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评选文明学生。
陈君明(宿管负责人):完善“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寝室”评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表彰名额,将考核结果与德育处班级考核挂钩。
王金水(党办主任):制定“文明教工”评选办法,负责每季度“文明教工”评选工作,评选范围包括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师傅。每季度评选6名“文明教工”。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评选原则,制定和完善评比办法,多方征求意见。
2.每季度评选结果要及时公布,并集中汇总到党办,由王金水主任负责制作喷绘进行展出宣传。
3.对表彰对象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
黄石五中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