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五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是复课证明查验的第一责任人,各年级为第一责任部门。
二、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因病缺勤的学生,并向年级和学校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经有关部门同意,年级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五、年级和学校及时将相关证明复印件留档。
黄石市第五中学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