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五中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推动学校校纪学风建设,特修定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
3.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好。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校荣誉。
二、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卫生(50分)
(1)宿舍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到位;(10分)
(2)地板、墙壁、门窗、天花板、走廊等干净无污痕;(10分)
(3)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宿舍无异味;(10分)
(4)床面干净整洁,衣被叠放有序;(10分)
(5)箱子、脸盆、水桶、毛巾、口杯、鞋子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10分)
2、寝室纪律(5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的学生;(10分)
(2)休息时间不喧哗吵闹;(10分)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扔果皮、垃圾等;(10分)
(4)服从管理,不放置和使用一切违禁物品;(10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10分)
三、评比方法:
1.由学校、宿管员、和各寝室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寝室进行检查。。
2.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学校德育处和保卫科共同配合下进行。
3.学生宿舍得分=值班干部、党员教师、班主任检查平均分×30%+宿管员检查平均分×30%+寝室长检查平均分×40%。
4.“文明宿舍”每月评比一次,每月评出 “文明宿舍”每个年级男女寝室各一个,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
5.“文明宿舍”评比采用一票否决制。如寝室成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比资格:
(1)抽烟、酗酒、赌博一周内出现两人次以上的;
(2)晚归、不归或留宿他人的;
(3)有打架现象的;
(4)私藏管制刀具、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违禁物品的。
四、奖惩办法
1.每月对“优秀文明寝室”进行表扬并颁发奖状;
2.对不合格学生寝室,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宿舍,该寝室全体成员被取消本学期各种评优资格。
五、本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黄石五中德育处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