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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五中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日期: 2021-11-09      信息来源: 教科处      点击数:

黄石五中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的通知精神,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公平、公正做好职评工作,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审校内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洪喜

副组长:宋金存  李彩龙  王圣平  

 王金水  邹春花    胡宏河    张隆洋   张玉国    方峰  

卢高飞  两名群众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由张玉国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落实。

二、职称评审报名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教师

1、现聘任到五级岗位

2、2016年(含)前取得高级教师职称(高级满5年)。

3、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有2019-2021年期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

)申报高级教师

1、现聘任到八级岗位

2、2016年(含)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中级满5年)。

3、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有2019-2021年期间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

(三)申报一级教师

1、 2016年(含)前大学本科毕业(本科毕业满5年)。

2、 2017年(含)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初级满4年)。

3、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有2019-2021年期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

6、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可按政策认定。

三、时间安排

118日下午下班前,符合条件拟参评教师提交参评申请。

1115下班前,符合参评教师提交自评分表及相关资料到教科处

1115下午召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会、专家评审会。

11月22日学校职评领导小组通过。

1124日提交材料至教育局。

四、校内竞争排名

按照自评占60%、群众测评占20%、领导小组测评占20%计算总分进行校内排名。

 

 

 

 

 

 

 

 

 

 

 

 

 

(一)自评(硬件材料量化评分)。

黄石五中教师职评量化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

一、表彰类(满分10分,提交相应证书)

(一)综合表彰奖励(6分)

综合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6分)、省部级(计5分)、市厅级(计4分)、县(市、区)局级(计3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成2)五个等次计分。

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励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省部级累计5分以内。

(二)单项表彰奖励(4分)

单项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它级(计1分)四个等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院(所)的表彰奖励项目,可按下一级别表彰奖励计分;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计分。

二、教科研成果类(累计满20分为止,由教科处审核盖章)

(一)任现职以来立项并完成结题课题(累计满3分为止)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计分

3

2

1

(二)任现职以来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著作、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评比获奖(以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主管、主办、组织为准,累计满9分为止)

①出版著作(不累计)10万字以上(不包括以试卷为主要特征的教辅资料)(累计满5分为止)

专著5分, 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

②在市级以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算,论文内容只限专业或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工作方面,市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不计分)

国家级:每篇4分,省级:每篇3分,市级:每篇1分。

③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办、主管的学科专业学会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算)

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一等奖分别按每篇3、2、1、0.5计分,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按其80%、60%、40%计分。

(三)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奖或承担公开课情况(累计满8分为止)

1)获奖的优质课、说课、课件、教学案例等以最高奖项计分,同一次不同级别不计分,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可以累积计分,按照每个奖项0.2分计入,总分不得超过8分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8

7

6

省级

7

5

3

市级

5

3

2

校级

1

0.8

0.5

2)承担各级公开课或观摩课(以最高奖项计分,同一次不同级别不计分,多次参加课累积计分,按照每个奖项0.2分计入,总分不得超过3分)

 

三、育人成效类(累计满10分为止,由德育处审核盖章)

(一)学生荣誉(满分5分)

参评教师从教以来,所带班级有学生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各类荣誉,根据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计2分,校级计1分。(按照最高级别计分后,同一批次不重复计分,多次获奖的可累积计分,其他获奖按照每名学生或团员0.2分计入,总分不超过5分)

(二)班级荣誉(满分5分)

参评教师从教以来,所带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各类荣誉,根据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计3分,校级计2分。(按照最高级别计分后,同一批次不重复计分,多次获奖的可累积计分,其他获奖按照每班级、团支部0.2分计入,总分不超过5分)

四、教学质量类(满分25分)

(一)高考成绩(20分,由教务处提供

1、最近一届所带实验班高考成绩达到全市高考成绩平均分得20分;达到全市平均分的90--9916分;达到全市平均分的80--8912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70%--798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60%--69%得4分;低于全市平均成绩60%得0分。

最近一届高考所带平行班高考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的80以上得20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70--7916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60--6912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50--59%得8分;达到全市平均成绩的40%--49%得4分;低于全市平均成绩40%得0分。如若带两种班级则取平均分。

2、文综、理综学科若当年高考成绩未细分学科,则按照综合学科成绩计算。

(二)辅导学生学科竞赛(累计满5分为止,由教科处审核盖章)

参评教师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按照最高级别计分,同一批次不重复计分,多次获奖的可累积计分,其他获奖按照每名学生0.2分计入,总分不超过5分)

五、年度考核(满分5分,由党政办审核盖章)

任现职近2年来,年度考核获得2次优秀等次计5分, 一次优秀计3分,均为合格计1分。

六、资历(累计满30分为止)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5分;本科学历2分(由党政办审核确认)。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1分/年(由党政办审核确认)。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分/年; 从教以来担任副班主任工作1分/年(由德育处审核确认)。

4、兼职得分:备课组长1分;党支部书记、教研组长2分;中层副职、年级主任3分;中层正职4分;副校级5分;正校级6分(由党政办审核确认)

八、支教(累计满5分为止)

阳新或大冶3分,省内其他市州4分,省外5分(由党政办审核确认)。

 

(二)群众测评(满分100分)。全体教职工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职称申报人员评分。

(三)职评领导小组测评(满分100分)。校职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职称申报人员评分。

 

 

                            黄石市第五中学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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